6.1 一般要求


6.1.1 燃烧训练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,并按经协商确定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建造、安装。
6.1.2 燃烧训练室各组件应符合下列要求:
    a) 原材料性能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,并应有合格证书或质量保证书。原材料的代用须经设计部门同意并签批;
    b) 外购件、自主件均应有合格证书,并附有验收标记。如技术上有变动,需经设计部门同意并签批。
6.1.3 燃烧训练室室内设施的布置应有利于开展训练,并便于安装和检修。

目录导航